又出事了!厦门一小区高空“坠物”女子被砸头破血流

来源:江南体育综合全站入口    发布时间:2023-08-24 17:55:00

  同安一小区XX大学城2号楼的一女子刚出2号楼大门被突如其来的高空抛物砸的头破血流。

  路过的街坊及一号岗大门保安匆促递上纸巾捂住创伤,并报警及锁好大门,等候差人来处理。

  2019年6月26日,厦门一女子在滨水小区一栋34层的居民楼下带娃,不料被高空抛物砸中。事发后女子一手抱着孩子,一手捂着脑门坐在路旁,地上残留许多血迹,怀里的孩子也遭到惊吓。

  接到报警后,派出所民警很快抵达现场。有目击者看到,民警细心搜索后,从地上捡起一粒五号电池。“很可能便是电池击中了女子。”

  2014年3月31日下午5点左右,海沧未来海岸蓝月湾小区,一名女童被一把突如其来的塑料铲击中头部,脑门呈现了一道口儿,鲜血直冒。

  2013年10月26日,厦门一小区高空坠下一把螺丝刀,砸中楼下一男人的脑袋,目击者周女士马上拨打120,将伤者送往中山医院抢救。一起她还告诉物业,物业人员赶来维护现场,并报了警。

  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实施,第1254条理解精确地提出“制止从建筑物中投掷物品”。

  2021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实施,“高空抛物罪”独自入刑。

  “从建筑物或许其他高空投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许控制,并处或许单处罚金。”

  2021年7月14日晚20时许,家住厦门岛外某小区的陈女士一家三口正在小区内漫步。忽然间,“嘭”一声,一个酒瓶从高空坠下,在孩子脚边砸得支离破碎。

  经过社区物业供给的现场监控,民警敏捷确定该栋住宅楼高层业主胡某平为嫌疑人。经家人劝说,胡某平主动到派出所自首,照实告知了犯罪事实:

  当晚20时许,胡某平于酒后与家人产生争持,一时心情失控,先后将一酒瓶和一碟子从家中阳台(33楼)扔下。

  11月25日,海沧法院揭露开庭宣判被告人胡某平高空抛物罪一案。经审理,海沧法院依法确定被告人胡某平构成高空抛物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该案系全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子。

  2019年末的某个午后,曹某正在海沧某小区内的指定区域晒被子,忽然被一个突如其来的窗户把手砸伤头顶送医。过后经警方上门核实,窗户把手是10岁男孩虫虫(化名)从公共走廊窗户扔下的。

  曹某出院后,便将虫虫和其监护人、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补偿各项丢失,物业公司应对补偿相应的职责承当连带职责。终究,法院一审判决由虫虫的监护人补偿曹某16460.42元,物业公司在3592.08元的范围内承当弥补补偿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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